住於後龍鎮的竊盜慣犯王○禹(69年次),於99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涉嫌行竊頭屋鄉獅潭村五聖宮(主神供奉關聖帝君)內破壞香油錢櫃竊取金錢(約700元),不慎遭錢櫃的玻璃割傷右手掌,警方獲報循線追查,發現王嫌涉有嫌疑,經警向苗栗監獄借訊王嫌,王嫌坦承犯行,警方依竊盜罪將其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警分局頭屋分駐所所長劉佳昇、警員徐南明於99年4月30日上午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頭屋鄉獅潭村五聖宮(主神供奉關聖帝君)內香油錢櫃之金錢被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勘查,到場時發現香油錢櫃玻璃遭破壞,並於香油錢櫃旁發現疑似竊嫌受傷所遺留下的數滴血跡,劉所長初步研判竊嫌因破壞香油錢櫃玻璃受傷,應有就醫之可能。
劉所長立即指示員警調閱案發地點附近之監視器,並一面查訪附近之醫療院所,經數日偵查,過濾十餘組監視錄影系統及查訪頭屋轄區各醫療處所後,發現王嫌行竊受傷後有前往頭屋鄉獅潭村煥陽診所就醫治療,經警方比對王嫌就醫時間及傷勢後,發現與案發之時間及行竊時可能受傷之部位(右手掌遭割傷)符合,確定王嫌涉案。經警方追查王嫌下落後,發現王嫌於日前因竊盜通緝遭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查獲移送,目前於苗栗監獄服刑中,經借訊後,王嫌坦承犯行,警方依竊盜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