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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的陷阱—國稅局所得認定
2010
07/12
16:38
讀者
崔新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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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2 16:38
讀者 崔新乾 來稿照登 投書

日前長庚醫院被檢舉超收健保費用,如今也涉及補稅問題,原因在於「所得性質認定不同」導致的錯誤,健保局與國稅局都認定醫師與醫院為「僱傭關係」,而不是長庚醫院所說的「合夥關係」,當然納稅的一方都會以自己有利的方式(合夥關係)繳稅,但是有一個問題存在,如果國稅局一直沒有給納稅人一個明確的所得定義,讓納稅人自己認定所得性質,又跟納稅人說你錯了要補稅,那就明顯有挖坑給人跳的疑慮。臺灣稅法多如牛毛,很多時候都讓人民無所依歸,所以大家都很聽話,國稅局官員說了就算,要補稅就乖乖去繳,大家都怕麻煩,很少有人去問自己要補的稅是依法有據的嗎?!

近日從網站新聞中得知,享譽國際的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遭國稅局硬說成是「補習班」而課與重稅,新聞內容指出太極門弟子血淚控訴,他們贈與其師父的束脩,被國稅局官員們污衊為「補習班收入」,這也是國稅局對「所得」認定的標準與人民有著極大的落差,他們認為是什麼就是什麼,完全與人民所認定的不同,而人民以為的「所得」標準卻經常遭到「補稅」命運,由前述事件看來,國稅局對於「所得認定」常讓人民存有很大的疑慮,就像長庚醫院補稅一事,那是在健保局認定醫院與醫師的關係錯誤之後,國稅局才「突然」發現「所得認定錯誤」並補上一刀,而太極門的稅務案件,更是國稅局胡亂認定所得性質的典範之ㄧ。此舉不僅徒增人民為突如其來的「補稅」而心生恐懼,同時也讓人民對政府課稅的依據產生無所適從與極大的不信任感,試問人民還能心甘情願的繳稅嗎?財政當局實應徹底檢討,且行政人員務必落實「以法為規」,讓人民繳稅有所依歸,而政府徵稅也才能心安理得?C

筆名:崔新乾

職業:自由業

上傳時間:2010-07-12 16:3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崔新乾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