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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廉政署,就要說到做到,才能解民之苦
2010
07/28
13:16
作者
妍真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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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8 13:16
作者 妍真 桃園市 投書

媒體報導我們的總統馬英九昨天宣示,「我有決心,我有非常大的決心建立乾淨政府」,將在法務部下設廉政署,專責調查貪瀆與賄選的防貪、肅貪工作。但是從民國初年至今,多年來我們全民並未看到國家政府真正在落實尊重人權,以民為本,依法行政之精神,處處都在執行踐踏人民的權利(如:筆者家鄉苗栗大埔農地徵收),不斷的讓人民活在「民怨積憤,苦民所苦」的縫隙間苟延慘喘。

台灣就要過百年了,請問我們所留下的歷史優質文化的軌跡在哪裡?如何創造祥和的境界給子子孫孫有好生活過。馬總統昨天下午於總統府舉行記者會表示,六月多名警察出入黑道經營場所,全民公憤;上週台灣高等法院幾名法官涉嫌集體收賄,舉國譁然,他深感痛心疾首。法官、檢察官與警察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這道防線不能被(不肖)警察、法官與檢察官輕易摧毀」,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才能向人民交代。

這些教訓以設廉政署,專責調查貪瀆與賄選的防貪、肅貪工作,不是來?衰台灣的口號而已,長期以來司法制度與執行的態度,大有問題,雖賦予行政權利的公僕們,遭受良莠不齊的破壞,多年來的弊病及通案,不斷的摧殘人權,浪費國家資源,還不惜動搖國本,讓全民買單,拿納稅人民的血汗錢來養一些貪官酷吏,所產生的結果已經不是馬總統所說的設立廉政署,推動肅貪、防貪就可以解決長年累積的民怨,真是「苦民所苦」,此時的重點是如何「解民之苦啊」!。

筆者提出假使目前已遭受如上述之案件已成事實,是否可以追溯還原,讓少許貪瀆官員,破壞政府形象、腐蝕公權力等一干行政公僕,可以提出糾正或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是真正落實馬總統的決心改革政策,建立一個乾淨的清廉政府,還給人民乾淨祥和的國家,國家政府與人民上下團結一心,落實廉政署的設立精神,杜絕貪瀆與賄選的事件發生,回歸福爾摩沙之稱的美麗台灣。那才是真正的有為政府啊!

上傳時間:2010-07-28 13:1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妍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