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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的人民苦瓜贊
2010
08/11
23:42
教師
王靖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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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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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無犯法定罪是司法判決來認定要追罪;人民要多繳一些稅,甚至加倍到比身家財產還多是被國稅局來認定要追罰,政府官員這一切的做為在人民看來都是很不公平的!連高院法官都能彌滅良心收賄改判有罪為無罪,果真有錢能使鬼推磨啊!而當人民什麼都沒有!連養活全家的農地都要被政府低價收去建設危害百姓健康的石化工業,甚至大埔阿嬤都因為政府徵收農地,難過到自殺了。還有人民獲冤獄賠償但清白已難還,人民辛苦賺血汗錢也變成追稅對象,一句多賺錢就要多繳稅就判決了人民的生死……人民苦、求助無門!真是應證了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如此人間煉獄般的黑暗社會,傳唱的是台灣人民的悲歌

法律之前人民平等?出現法官重罪輕判案例不只一件,這是自由心證的定罪,那證據法則、無罪推定都作壁上觀囉!罰呢?國稅局是否一再對人民濫權課稅?在公開欠稅大戶的名單中,不乏一些陳年舊案,真奇怪!超過十年以上還能追啊?那不就代表「逼民抗爭」嗎?不只這樣!國稅局竟然還要討『名死人債』如黃任中,真令人瞠目結舌!是啊!阿嬤辛苦賣茶葉蛋、飯糰先生都要被追稅,到處都是國稅局的「眼」,我想台灣人民可以來個密語:小心!「稅諜就在你身邊」!

台灣稅法真的很嚴密喔!和英國可謂並駕齊驅,之前就有一則英國新聞說,國稅局收到檢舉,得知逃稅者竟然將錢藏在墳墓裡,所以國稅局馬上就去開挖死人錢了!看到這新聞很好笑,但國稅局這單位可真令人生氣!而若是源自司法案件稅單、法院都判無罪了,何稅之有?但國稅局就是硬要跟人民追到底!不過聽說陳前總統『有優待』,國稅局說過,司法判定之後才能開出稅單。但人民呢?小心!會被國稅局開出一張永無期限的稅單!所以各位平民百姓請千萬要小心!千萬要看緊荷包!千萬別被發現錢賺太多!千萬要先清楚財產贈與子女的法律規定!怎麼贈?如何給與?別忘了「稅諜」滿街!罪與罰隨時在跟人民唱反調。人民啊!請大家別再唱哭調!一同為司法正義加油!稅制公正加油!

上傳時間:2010-08-1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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