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於8月14日撰文「百姓期待賦稅人權改進初探」,針對賦稅人權網站(http://www.taxpayer-rights.com.tw)所列之「賦稅人權大調查」做了分析,其中極度殷切期待改進的有3項,分別為:1851票,佔21.80%,高居第1名;819票,佔10.81%,為第2高;788票,佔9.28%,為第3高。這3項共佔了約42%。時至8月17日11時26分為止,從上次筆者撰稿時的8490票累計至13476票,短短3天過程中參與票選數又增高將近60%,顯示人民對賦稅人權的關懷持續受重視,而最受關懷的優先順位前3名仍然是上述3項。
本文筆者擬對高居第1名的加以進一步的探討,用以野人獻曝,期待賦稅人權因有了稅務員退場機制而開花結果、而助易民生。在「賦稅人權大調查」中針對的說明如下:中國大陸雲南省國稅局兩年前實施「行政問責制」,對於稅務人員採責任制,而雲南省整個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問責制」,杜絕稅務官員濫權瀆職,二年來已問責2942名官員,官員只要有承辦就有責任,不會因為換了位置就可以換腦袋。在台灣,立委羅淑蕾、會計師周志誠等曾提出不適任稅務官應有退場機制。台大法律系葛克昌教授以韓國近年在經濟發展超越台灣為例:「韓國在過去十年來修了六次法來保障納稅人的權利,韓國經濟之所以追上台灣,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法律與制度上的進步超越台灣。」。
從上述的報導,提示了幾個賦稅人權務必急迫進行的方向:(1)稅務機關公職人員每年要有工作目標設定及績效評估制度,用以規範及提醒稅務公職循規蹈矩,確實以服務納稅人為出發點,若背道而馳即為凌遲納稅人,(2)急需制訂合宜之稅賦人員退場機制,讓獎懲分明,用以提拔真正優秀人才,並避免稅務機關成為不良公職人員的「鐵飯碗」,(3)韓國能大刀闊斧的修法來保障納稅人權利,台灣稅政久積成?,當下如不積極突破興革,民怨累積漲停板,屆時一發恐不可收拾。
此外,筆者感覺眾多稅務機關公職,長年浸潤在「官官相護」的官僚保護傘下,讓壞環境驅使步入歧途,而積弊過久、而無以自拔,而處在進退維谷的狀態,一身國家英才而「豬羊變色」,殊讓人慨嘆與挽惜。有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佛家更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引導,期待迷途羔羊回歸善心本源,從新出發。這方面,筆者強列呼籲執政高層團隊,在中華民國邁入百年前夕,制定一個「機動性的公職人員退場機制」,在規定的時程內(逾期不候!),讓誤入歧途而真正想要「洗手」的公職得以「赦」的機會,如此,國育英才得以重展專才,得以真誠服務人民,才不枉此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