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以來的官吏從來不覺得應該尊重人性的尊嚴,對上謙卑叩頭到恨不得鉗到地裡去以表忠心,對庶民則是傲慢無禮極致地欺壓,這是中國自古以來很不人道的惡風。長久以來這種惡風雖因民主化而有所改善,但畢竟陳痾已久撥正不易,中華民國的文官習風,很難改變的是新手一定接沒人願意做的爛攤子,新手的考績接連多年乙等更是不變的陃習,位階高的長官個個考甲等,剩下可考甲等的人數再由低階的年年輪流,不過有兩種新手是例外的,一、有良好背景可以面面得意(事少、長官討好、考績也好)。二、敢言、敢鬧、敢爭取的人(長官的態度多半是息事寧人、不敢做惡人的鄉愿),追根起來之所以會如此,其實應歸疚於文官沒有退場機制所造成,尤其在台灣有高公權力的法官、檢察官更是如此,前台北大學校長黃東熊教授2010年7月11日在國父紀念館的演講談到:「…我們的司法前途感到很悲觀…拼命修改刑事訴訟法…但是人的因素不改變的話,再怎麼修,人民還是不會相信司法的…」。由此可知,台灣司法亟待改革的,除了法令與制度之外,司法界清明沒有知法而枉法、玩法的酷吏,才是中華民國全民所企盼的,現今台灣社會另為全民所詬病的稅法、稅制何嘗不是如此,曾聽聞革命志士這樣說:「我們本著惻?之心,去做革命事業,是不望報酬的,不是借革命之名來爭權奪利的」,這樣的信念才是號稱公僕的公務員們,應有「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的人權觀念素養,如此也才能重建台灣政府的司法與稅法威信。
但我們同時也要回顧台灣全民的人權觀念素養是否已具足了呢?其實是還有很大進步空間的,只有全民具足了正確人權觀念的素養,才不會被行政機關的官員與政客們矇騙與操弄,茲提供三個網站(、http://www.cahr.org.tw/、http://www.worldcitizens.org、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讓我們台灣全民靠自己來保障與爭取我們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