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太極門稅務的新聞,心裡好擔心,聽說他們彼此間團購的衣服,被國稅局強說成有營利,要給予課稅,想到我女兒就讀的小學,每年運動會一到,學校就會給一張通知單,可以購買運動服,女兒每年都興高彩烈的跟著團購,現在國稅局要對團購者課稅,那些天真無邪的小朋友怎麼辦啊?沒有收入卻有團購行為,那是該向學校?還是父母課稅?真是可笑又可悲的一大國際笑話!
我們同事間平常也喜歡相邀一起團購,既可刺激台灣經濟,也可以減少舟車勞動購物之苦,讓交通擁塞的台北稍為舒緩,不也是好事一樁,我們是消費者為何要繳稅?國稅局的所作所為,看在小老百姓的眼裡,真是霧煞煞啊!難到國說局的官員們平常都不會揪團團購嗎?我不相信,那你們自己有繳稅嗎?公務員理當以身作則,當人民的典範,這樣我們才會心服口服!我們一定會睜大我們的雙眼,監督你們,別以為人民的公僕,很好混哦!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國庫空虛,也不可以強搶民產,我們是法治的國家啊,請尊重我們建國的本意,五權憲法,一切以民為本、以法為規,否則在建國一百年之際,國家政府官員,仍有如此蠻橫的行為,真讓全國百姓感到汗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