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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作業的訴願制度與行政救濟!
2010
09/20
15:15
教師
龔澧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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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15:15
教師 龔澧 台北市 投書

中華人權協會上午由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朱鳳芝等人陪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近日公布「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其中「訴願制度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竟然名列第二。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少數稅官宛如明朝的錦衣衛,開錯稅單就一錯再錯,造成稅單永遠輪迴不死。

今年6月17日由康世儒、羅淑雷、楊瓊瓔、田秋菫等十多名立委,及兩百多位專家學者、武術團體與各界代表於立法院舉行「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共同為太極門稅務冤案正義發聲。以太極門為例,最近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對其做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的訴願決定,訴願委員會不自為決定,一次撤銷全部違法處分,反而令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讓人民再次陷入萬年不死稅單輪迴之中,嚴重浪費無數公帑及行政、司法資源,浪費龐大社會成本,戕害國家及人民權益。

羅淑蕾立委以「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來提醒稅官要有慈悲心,審慎行事為民服務。並提到她手上有許多稅務陳情案纏訟三十年,從年輕等到老,一生被稅務纏身,心中的痛苦折磨,精神的賠償誰要賠呢?

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既經司法三審級法院判決確定為贈與性質,依法為免稅所得,然國稅局以未經審理之不法、不實起訴書資料,違法核課掌門人夫婦80-85年度綜所稅。歷經十幾年的行政救濟,除了81年度綜所稅案件以外,太極門均獲勝訴,然國稅局卻違反判決撤銷意旨,只稍減金額又違法開出80、82-85年度之稅單,嚴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368號解釋、行政訴訟法第216條之規定,掌門人夫婦因而被迫繼續提起訴願,遺憾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之訴願決定一而再做出違背法律、不依證據法則的訴願決定,而忘了司法是維護人民利益而存在,讓人民一再陷於苦難的司法輪迴之中,痛苦不堪。

依訴願法第52條訴願委員中之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但是,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歷次審理太極門案,訴願委員大部分皆為財政部內部人士或國稅局局長、分局長,外聘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等未達到法定二分之一,其作成之訴願決定具有重大明顯瑕疵,這樣的訴願決定有效嗎?

除此之外,財政部訴願會幾乎每次都超過訴願法第85條之法定期限才作成訴願決定,最近這一次訴願甚至超過7個月才做出訴願決定,明顯不符時效規定,嚴重侵害人民訴願權、訴訟權及適當期間接受裁判的權利,人民不知道像這樣逾期做出裁判的訴願決定有效嗎?

訴願法第55條規定訴願委員於有利害關係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之規定。張盛和及楊重華,二人曾分別擔任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及中區國稅局局長,二人於其任內之業務均充分知悉太極門稅務案件並參與復查決定之作成,而鄭義和於90~97年間擔任訴願委員,參與太極門稅務訴願案之審理,現為中區國稅局局長。像這樣國稅官員,球員兼裁判,身為國家公務員,帶頭違法,參與攸關人民重大利益的訴願裁判,這樣的訴願決定公平嗎?有正義可言嗎?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也是行政救濟受害者,也提太極門不是個案,這問題沒解決,不是千滴淚,而是萬古怒。他指出「稅」是每個人都可能碰到問題,他於95年收到90年的補稅通知3,000元,心想身為法律系教授,權利受損就該爭取。沒想到不走行政救濟還好,一走之後,連91、92、93、94都要補稅。尤其收到補繳罰單,還要自己證明沒漏稅。當他要求看自己資料,稅務機關竟以「涉及隱私權」為由,拒絕提供,耗了三個月,他才看到自己的資料,救濟過程中看到太多的不合理;而歷時一年多的訴訟,最後還是輸了,只好乖乖去繳錢。

相信有許多稅奴默默暗自哭泣但透過中華人權協會的「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不僅發現許多幕後不為人知的租稅血淚史,更讓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意識提昇!

上傳時間:2010-09-20 15:1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龔澧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