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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的稅改諾言何兌現
2010
12/02
22:44
教師
王靖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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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22:44
教師 王靖瓏 網路資源 投書

馬總統高呼堅持改革!司法要改革、稅制要改革!全民都殷切期盼著。然台灣稅制不公的法規包含括多是二、三十年以上、早已不合時宜的至今仍在沿用、七千多條解釋令,人民一定看不懂,因為就連會計師都說做帳時也必須一一詳察稅法,還不見得能完全了解,專家都被稅法考倒了!究竟誰還懂稅法?人民就算用功研讀稅法也不是辦法,因為還有國稅局獨大的解釋函令,七千多條疑雲漫漫,一提起訴願,人民全都照輸!

最近報導,每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若民眾出國,一定要請他人幫忙代理申報,否則除了要補繳漏申報期間的利息外,還要依稅法110條處以漏稅額四成到一點五倍罰款。是啊!人民千萬要切記,國稅局官員是不接受人民任何理由的!有任何不服之理由時,就算訴願走行政救濟仍逃不過敗訴的命運!人民天大的理由在國稅局來說似乎都是為不足道!連台大賀德芬教授都指出行政法院對人民來講是敗訴法院,走行政救濟提起訴願,就算人民贏了,國稅局會將「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自由心證的只看到「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得不到無稅的事實認定。人民若有稅務冤情,根本無法解脫!你可知台灣租稅罰0.5倍至30倍,堪稱為『世界第一』,美國只罰漏稅的0.2倍、英國0.3倍、日本0.1倍。而欠稅罰款利息美國最高是本金的25%,但台灣滯納金則是2日1%、月累計為15%,等同年利率182.5%,年利率超過80%已構成重利罪,台灣國稅局滯納金計算竟然超越重利罪,人民若不幸受此待遇!只有苦不堪言啊!

不合時宜的稅法是否應該確實改革,稅制改革應更符合現代經濟結構與民情,才不會讓民怨居高不下啊!會計師的實戰經驗與提出改正之道,對稅法不公的專家學者建議,政府應該重視做為稅改依據,教授學者專家的諫言都是為國家好希望全民安心,政府更應納入稅改考量,還給全民一個公正的稅制!快快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吧!

上傳時間:2010-12-02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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