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高雄縣男子酒駕又未戴安全帽肇禍身亡
2009
04/09
18:45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50) | | | |
2009-04-09 18:45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酒駕未戴安全帽肇禍身亡!一名41歲的趙姓男子,昨日22時騎駛3*H-270號重機車,行經美濃鎮復興街二段高美大橋前200公尺,與洪姓男子駕駛JL-7*3號營大貨車發生對撞,因車速過快,趙姓男子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死者經抽血血測值換算酒精值為1.1065毫克,疑似酒後駕車且未戴安全帽,全案由旗山警察分局交通分隊依法處理中。

警方表示:死者趙○明騎乘3*H-270號重機車,沿復興街二段十穴往高美大橋方向(北向南)行駛,洪姓男子駕駛JL-7*3號營大貨車,沿美濃鎮高美大橋往十穴方向(南向北),行經肇事地點兩車對撞,車禍現場機車零件掉落滿地,傷者經送醫後因頭部嚴重受創不治死亡,經抽血血測值換算酒精值為1.1065毫克,疑似酒後駕車且未戴安全帽,案經旗山警察分局交通分隊處理人員,初步研判死者疑似酒後駕車,且未戴安全帽導致頭部嚴重受傷,另一駕駛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全案依交通事故過失致死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旗山警分局分局長特別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原則,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因喝酒不管量多量少,多少會影響大腦對肢體的控制,而駕車最需要即是頭腦清醒與四肢靈活,各駕駛朋友切勿逞一時之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害人亦害己,另籲請各駕駛人應確實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騎乘機車絕對要戴安全帽,除符合法令規定外,更可保護自身安全,請大家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上傳時間:2009-04-09 18:4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謝美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