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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男子騎車酒駕觸法
2009
04/09
19:4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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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19:4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在苓雅區興中路與學源街口地點見年輕男子騎乘一部8GW-0000號機車形跡可疑。遂予以攔查,該時00未帶身分證及行照,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偵訊後移請偵辦。

被取締男子時00〈37歲〉自稱當日工廠下班後,前往朋友家中喝啤酒,約喝3杯後,大概於18時3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騎乘機車回家。

洪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興中路有一男子騎乘機車左右搖晃不穩,情況危險有擦撞路人之虞。經攔檢發覺時男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74毫克。研判一般喝啤酒量,至少要喝30杯以上。

時00雖裝迷糊,回答大多數推卸之詞,警方偵訊後,全案仍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邱銘光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09-04-0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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