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分局偵查隊98年4月9日將犯竊盜、恐嚇取財之罪嫌男子林0銘、陳0傑及女子黃0玉等3人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陳0哲〈54歲〉報案稱「所飼養之賽鴿1隻,於飛行訓練時,遭以架設鴿網之方式捕捉竊取,歹徒撥打賽鴿腳環上所記載之鴿主電話,恫稱『如不依指示匯款即要殺掉賽鴿』等語恐嚇被害人陳明哲,惟恐賽鴿遭殺掉,不得不依其指示約於98年1月13日分3次匯款,合計共匯新台幣7617元,匯款後有將賽鴿釋回,案經苓雅分局偵查隊員警循線偵辦」。
警方指出,嫌疑人男子林0銘〈31歲〉、陳0傑〈28歲〉及女子黃0玉〈39歲〉等3人雖均辯稱,因失業銀行存摺租給一不知名之「王先生」,每月收取3000元租金。但嫌疑人男子林0銘等3人犯行明顯,全案警方依刑法竊盜、恐嚇取財等罪嫌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長邱銘光特此呼籲,為人家長請多關心家中之子女,青少年常因社會經驗不足,思慮不周而被詐騙集團以金錢所誘惑,因而違法。慎勿使子女淪為詐欺集團利用之對象,發生難以彌補之危害;並對於員警主動積極之肅詐決心表示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