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東區所員警於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女子隻身一人在復興路陸橋下徘徊,經詢問女子無法告知自己年籍資料,遂帶返所安置及查證身分,經過濾查證及逐一聯繫後,通知其親友至所帶回,員警積極熱心為民服務,深獲民眾感激。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邱文欽、陳鴻正於99年12月23日擔服22-24時巡邏勤務接獲通報,在復興路陸橋下有民眾需要協助,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女子隻身在路旁徘徊,經詢問僅知女子自后里到臺中來找朋友,身上未攜帶任何證明文件亦無法告知其年籍資料,遂將其帶返所暫時安置並查證身分。因女子連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員警只好從其所攜帶的小本子中尋找有用資訊,逐一撥打筆記本中電話均無回應,在邱員鍥而不捨一再嘗試後,終於連繫上其國小師丈,經張民至警所指認,得知21歲的柯女有輕微智能障礙,陳員立即透過警用資訊系統查詢,經M-POLICE照片比對後,確認其居住在臺中縣后里,立即撥打電話聯繫其家人至所領回。
員警擔心柯女隻身一人恐遭欺負,在張男到所指認,同時聯繫上柯父,在徵得其同意後,由張男代為將柯女領回。警方熱心為民服務,深獲民眾讚許與感激,大大提升警方為民服務之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