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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使用槍械 捕獲偷車賊 警副局長慰問同仁辛勞
2009
04/13
16:31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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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16:31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合法使用槍械捕獲偷車賊警副局長慰問同仁辛勞

苗栗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98年04月11日6時35分許通報線上警力攔截圍捕4**-XE號失竊大貨車,文山派出所員警麥勝福、劉昶陞獲報在苗栗市經國路發現該4**-XE號失竊車輛行跡,立即尾隨並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知線上警力進行圍捕。

經文山派出所員警麥勝福、劉昶陞多次駕駛警車攔查,但失竊大貨車拒絕接獲警方攔檢,多次衝撞警車,幸警及時閃避才未造成災害,文山派出所員警麥勝福、劉昶陞為避免大貨車瘋狂飆駛危害民眾生命及警務人員安全,經對空鳴槍警示後,大貨車駕駛仍不聽從,情況急迫下,於危害較少之路段,朝大貨車輪胎開槍射擊,經擊破3個輪胎,於公館鄉石墻村迫使貨車停車,竊嫌於貨車失控後棄車逃逸,經支援警方到場圍捕,在廢棄陶瓷廠內查獲犯嫌邱○忠到案。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鍾國文獲知苗栗警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員麥勝福、劉昶陞合法使用警械,南苗派出所、北苗派出所線上巡邏警力有效發揮攔截圍捕功用,成功攔獲偷車犯嫌,即時展現公權力,打擊不法,消滅犯罪,派請警察局李副局長及警友會副理事長歐瑞生到苗栗警分局頒發慰問金,嘉勉有功員警英勇、認真,為社會付出。

上傳時間:2009-04-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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