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一名男子喝了啤酒及藥酒後,開車趕往工地的途中因闖紅燈被執行巡邏員警查獲,經酒測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57年次的褚姓男子,本月23日12時許駕駛自小客經過南區光輝街與美村路口時闖紅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郭宗翰、全啟修發現後尾隨鳴笛示意停車受檢,經攔下褚男後,員警發現褚男全身酒味,當場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高達每公升0.56毫克。
褚男自稱早上先喝了兩瓶啤酒才前往工地,當日10時又在工地吃了一些燉煮藥酒,大約11時30分許離開,因要趕著去另一個工地現場,才會酒後駕駛自小客車闖紅燈。
警方以公正嚴明的態度執行公權力,發揮執法的決心,呼籲車輛駕駛人年關將近、飲宴增多「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安全就有保障;另為保障各用路人行車安全,警方將嚴格執行酒後駕車之盤檢及取締工作,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又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