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青年交流自今年6月1日實施,最長可在日本停留一年。高雄市監理處表示,赴日打工民眾可至監理處申辦駕照中(日)文譯本,停留期間可自行駕駛汽、機車。
外交部為進一步推動台日青年交流,於4月3日由我國駐日本代表處與日本交流協會完成台日打工度假簽證制度換函手續,將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制度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30歲以下的國民,最長可在日本停留1年,期間可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獲得該簽證的青年,在日本長達1年的停留期間,可自行駕駛汽、機車。
監理處表示,台日間自96年9月21日起,雙方駕駛人可申辦駕照中(日)文譯本,於入境對方國家1年內,憑護照、本國駕照正本及譯本駕駛車輛,為短期商務、旅遊帶來莫大的方便,使每年近250萬之臺日互訪人士可享此優惠措施。
申辦手續相當簡便,僅需身分證及駕駛執照正本,繳交規費100元即可,汽、機車應分別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實施後,剛好可以滿足赴日打工度假的青年1年內自行駕駛的需求。監理處提醒民眾,我國國際駕照無法在日本使用,請務必申請日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