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工作的越南籍男子至一中商圈賣衣服之店家內假裝挑選衣服,實為竊取,細心的店員有注意到其中1名男子手上原本拿的女用皮外套竟不翼而飛,且也尚未結帳,店員趨前詢問皮衣外套為何不見,他回答在他朋友阮○成那邊,阮也推說不知情,於是店員便向警方報案以釐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警員郭哲維、陳柏良擔服100年2月1日20-22時線備巡邏勤務,接獲通報,一中街店家疑似有竊案發生,警方立即趕往現場。到達後店員表示這名越南籍男子阮○成結帳後,疑似又夾帶其他尚未結帳衣物想要出店門,警方經現場涉嫌人阮○成同意後,在他的袋子內發現有尚未結帳的牛仔褲以及女性皮衣外套(價值共約1800元),於是將阮嫌帶返所偵辦。阮嫌的說詞前後不一,一下說他的袋子一直在自己手上,一下又推說是他綽號「決」的朋友向他借袋子,將衣服放進他的袋子內,他也不知道他朋友是否已經結帳,警方要他聯絡綽號「決」的朋友到場說明,又推託表示聯絡不到,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臺中市政府第二分局呼籲,為了讓民眾能夠毫無顧慮的享受年節,並且享受在商圈購物的樂趣,對於不肖的第三隻手,絕對不姑息,讓宵小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