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員警,本(16)日10時許接獲報案於高雄市新興區河南二路124號火警,到場後發現三樓濃煙瀰漫,立即封鎖現場由消防隊救援,於封鎖現場暨查訪目擊者時,有目擊者供稱有人被燒傷並由河南路往中華路逃逸,所長立即與專人前往查緝,經於河北路00號前查獲頭髮與衣服被燒焦人未受傷男子蔡00(65年次)一名,先由專人帶所安置,所長再回現場指揮救災與警戒,現場經消防隊救災清理現場後除三樓嚴重燒毀外其餘樓層尚未被波及,現場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蔡姓男子供稱,因該處所為空屋,因無居住處所,因此侵入該處所要睡覺,因該處所已斷水電,因此點燃蠟蠋睡覺而不慎引起火災,火災發生後因被濃煙嗆醒,發現失火時想以水澆熄,確造成衣服與頭髮被火舌波及而燒焦,在逃離現場時被警方查獲。該男子被查獲後對自己不慎引燃火警而感愧疚,對承辦員警與救災人員直說道歉,全案調查後以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新興分局分局長林志熹呼籲:『無人居住之空屋,屋主應申請斷水電並清空屋內雜物,封閉門窗,避免閒雜人員侵入造成髒亂或引燃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