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獲時間﹕100年2月23日16時。
二﹑破獲地點﹕新竹縣警察局少年隊。
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於99年10月間協尋本轄屆齡應入學而未入學之中輟生,經教育處通報居住於竹北市之徐姓男童為通報訪查對象,本隊派專責人員清查本案。
2.警方訪查男童住處,據其外婆指稱:「徐童於93年2月(迄今7歲)出生後一個多月內即失蹤,已向所轄派出所報案列為協尋人口。」,警方察覺男童當時僅出生一個多月,不致無故失蹤,乃持續追查男童下落及生母行蹤。經二個多月鍥而不捨追查,徐童生母得知警方追查甚急,嗣於99年12月初,主動到案說明。據徐母稱:「93年間與蔡姓男友同居,同年6月某日,男童突然大哭後,無心跳呼吸狀況下隨即死亡;當時因害怕不敢報案,遂將徐童屍體放置於房間衣櫃內,約兩、三天後交由同居蔡姓男友將遺體遺棄。」
3.警方於本(100)年2月23日將蔡姓嫌疑人拘提到案,蔡嫌僅承認將屍體放置門口,未進一步處置,渠於三天後即離開該處,至於屍體去向一概辯稱不知,警方認為蔡嫌及徐母說法均避重就輕,諸多疑點仍待釐清,全案先行依侵害屍體罪移送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仍持續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