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0年02月18日23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於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56號內發現有竊賊,經警網到達現場後員警與屋主合力制伏竊嫌,並發現在其房間內所失竊的手錶300餘支、錶帶29個、筆記型電腦乙台等多項贓品在竊賊手持的塑膠袋內,警方立即逮捕竊嫌並在其手提袋內找到鐵鎚乙把、活動板手乙支、尖嘴鉗乙支乙及犯案用的鑰匙乙把等犯案的工具,。
警方依據伍姓女竊賊(58年次)的供詞將之帶回失竊現場釐清案情經過,至被害人租屋處發現,其門鎖已經遭到破壞,才坦承之前曾經在此租任過房屋,於退租後未將鑰匙返還屋主,伍女因缺錢花用才犯下此案,全案經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