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派出所員警協助遊民安置於收容所
高雄市楠梓分局楠梓派出所警員薛明德,於100年02月08日12時至14時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時,於13時30分許,行經楠梓區藍田路與大學11街口時,在附近之公園內,發現有一位民眾蜷縮睡於公園內之長椅上,當天適逢寒流來襲,該民眾僅穿著單薄破舊衣物,渾身發抖,薛員立即主動趨前關心,並從該民衣著外觀及身上散發出陣陣異味,研判應該係一女性遊民,經過初步了解,該女果然是遊民,且無家可歸,薛員決定先行女遊民帶返派出所內。
帶返派出所後,經進一步了解,該名女子自稱姓官、69年次、住在楠梓區楠梓新路,官女似乎有輕微精神問題,經過一番耐心溝通後,始得知官女家屬對官女不聞不問,而平時古道熱腸的薛員則先提供泡麵及麵包給官女果腹,予以溫飽暖和身體,一方面幫忙聯絡社會局,將官女送往高雄遊民收容所安置,讓官女暫時有個棲身之所,不致於在寒冷冬夜露宿街頭,發生不測,從官女茫然眼神中,依稀可看出對於警方之關心甚為感動。
楠梓分局分局長劉耀欽表示,警察工作繁雜,一般人對於又髒又臭的遊民,均避之唯恐不及,只有警察責無旁貸,除查明身分外還要護送至收容所,楠梓派出所警員薛明德能主動提供協助,純粹發自內心善念、視民如親,更屬難能可貴。除展現警察關懷弱勢民眾的熱忱,更符合公務人員「廉正、專業、效能、關懷」的核心價值,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