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及補習班的課後接送車,任意加裝一排座椅,最高可開罰新台幣9000元
高雄市監理處執行配合社會局、教育局及警察局交通大隊於各國小週邊道路執行接送學童車輛聯合稽查專案,100年3至5月間出勤9次,共計攔查55輛,舉發6件,其中超載1件,加裝座椅計有5件,違規率佔10%。
監理處表示,部分安親班或補習班為節省開支,將行政用車改為接送學童之車輛。由於一般行政用車通常為廂型車,扣除駕駛人及副駕駛座之外,車廂內尚有2排座椅,所以一般廂型車通常可搭載8-9人(含駕駛人及隨車老師),但安親班或補習班為能搭載更多的學童,於車廂內再加裝一排座椅,如此一來可搭載11-12人,如學童較為瘦小,甚至可搭載15人左右,學童之乘車安全嚴重受到威脅。
由於廂型車擅自加裝一排座椅,勢必壓縮車廂內乘車空間,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監理處籲請各幼教機構除向社會局及教育局申請校車,車體外加以標識,最重要切勿擅自加裝座椅及超載,讓學童有個安全之乘車空間,保障學童的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