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中自稱與司法、檢調、警界高層、政治人物關係良好,並以某大學校董身分自居,與歐女係同居多年男女朋友關係。
王○中的一個朋友朱姓商人與歐女交往,分手後發生財務糾紛,王○中竟認為有機可乘,帶同歐○瑜到楠梓分局對朱男提出竊盜告訴。王治中利用朱男擔心先前酒駕緩刑遭撤銷的心理,聲稱他可擺平「高雄地檢署、刑事局南打中心、楠梓分局」等3個單位,多次要朱男請他到酒店喝花酒,還以「擺平1個單位需50萬元」騙走朱男1張面額150萬元支票。
朱男事後仍收到警方的傳喚通知書,王○中竟說「已經擺平了,你不用理會!」朱男不放心再詢問警方,發現警方表示「抗傳即拘」!滿腹委屈前往警局說明,筆錄做完後,警方發現朱男神情沮喪,幾經深入追問後,朱男乃說:「不是都說好了,為什麼還要叫我來!」警方驚覺有異,調查後才發現王○中扮演俗稱「司法黃牛」角色,冒用檢、警名義向朱男詐財,並以言詞恐嚇若不花一筆大錢擺平官司,朱男及其前妻將會雙雙入獄。
朱男應王○中要求,在高雄市多處酒店喝花酒,席間王○中聲稱:「我在地檢署、刑事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楠梓分局都幫你喬好了!」王對朱男說,要擺平官司「一個單位要五十萬!」又說「南打、地檢署、楠梓分局如果要去酒店喝,你要出來付錢!」、「兄弟,你知道女人錢跟這種錢都不能請客!」,而歐女則在旁敲邊鼓,多次發送簡訊「快去找阿中幫你擺平官司,否則會越花越多錢」,朱男為求擺平官司,只好答應。
朱男說,五月間某晚,王○中與他約在苓雅區正義路海產喝酒,王當著朱的面前砸毀一個隨身碟,誆稱:「這裡面都是警察辦案的資料,我透過管道才拿出來!」朱男不疑有他,開立為期1年、面額150萬元的支票給王嫌。
事後朱男與前妻都收到楠梓分局發出的通知書,要求兩人到楠梓分局接受調查,朱男打電話質疑王○中,王竟回答:「我已經擺平官司了,你不用理會通知書!」朱男不放心,仍打電話到楠梓分局偵查隊詢問:「我朋友王董說處理好了,不用去說明,我還要去嗎?」警方回說:「不準時到場會被拘提!」朱才驚覺受騙,聯絡前妻緊急到分局說明,才知道遭受王嫌訛詐。
案經楠梓分局警方調查屬實後,緊急報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派檢察官鄭益雄指揮偵辦,警方今晨在王、歐同居處將2嫌拘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