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監理處今年3月起與各區戶政事務所全面實施跨機關便民服務資訊平台,民眾於高雄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新戶籍地址變更時,可同時辦理稅單投遞地址、土地/建物地籍、駕照與行照車籍地址變更,平均每月受理案件1,435件,成效顯著。
監理處統計100年3月至7月底,民眾經戶政機關申辦駕照、行照地址變更案件計7,177件﹐平均每月1,435件。經審核每月約有二成無法辦理,其中以駕照逾期、行照逾期,無法完成駕、行照車籍地址異動登記佔申請案件大多數。
若申請案件無法完成異動登記,監理處提供另一項便民服務,讓民眾選擇同意監理機關將新戶籍地址登錄於公路監理電腦系統資料之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以利各項通知單、行政文書送達,惟駕照、行照仍需至監理單位換發。
高雄市監理處呼籲民眾,駕照每六年換發一次,汽車行照每三年換發一次,機車行照每二年換發一次,若逾期超過一個月,遇警察攔檢時,將被舉發違規,駕照逾期處以新台幣1千8百元至3千6百元罰款;行照逾期處以新台幣9百元至1千8百元之罰款。
監理處提醒民眾,如遇上述之情形,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相關事宜,以避免自身權益受損。若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服務專線(07)361-3161-轉224或21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