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凱(32歲、彰化縣人)日前駕駛車號8889-**號自小客車行經彰化市中山路與聖安路口,疑似因一時疏忽,與由李姓騎士所騎乘之車號KTM-***號重機車發生擦撞,導致李姓騎士倒地受傷,而肇事的王姓駕駛於事發後竟未對李姓騎士進行救護或報警處理,而是將肇事自小客車開去前方路口停放後,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
彰化警察分局交通分隊接獲通報,趕往現場處理該起事故,將李姓騎士送醫救護後,在現場目擊民眾的指證下,從肇事的自小客車循線查出車主王○凱,並通知其到案說明。
王嫌到案後,彰化交通分隊員警依法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值,發現其酒測値為0.26mg/l,已涉嫌公共危險罪嫌。
經員警調查偵訊,王嫌坦承其當時確實有酒後開車的行為,並表示當時肇事後會先離開現場是因為身體不適要返家休息,並非有意肇事逃逸或是因為酒後駕車而規避責任。
全案經員警調查後,依法將王○凱依涉嫌公共危險罪、肇事遺棄罪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