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宣導暑期不...jpg
暑假到來,青少年為尋求刺激及發洩而參與飆車,渠等所騎乘車輛之頭燈、車尾燈、排氣管、消音器設備多有變更改造之情事,且行進於道路上時有闖紅燈、超速…等交通違規及群聚呼嘯而過,致多數民眾存有治安狀況不佳之觀感,尤有甚者,更集體盤據道路違規競速,可能釀成暴力攻擊過往民眾、執勤員警或公署之事件,嚴重妨礙社會安寧及交通安全。
小港分局表示,任意改裝汽、機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 1項第2款規定,處罰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另外,飆車違規被舉發將遭受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款,並受吊銷駕照之重罰;更嚴重的還會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小港分局並於每週持續規劃防制飆車專案勤務,嚴格取締飆車行為。
有鑑於飆車行為損已又傷人,分局長呂玉川呼籲家長要多加注意、關心家中子女在外行為,「不要參與飆車及任意改裝汽、機車」以維護用路人及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