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現行高雄市交通違規裁罰業務,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內設有交通違規櫃檯,以受理民眾交通違規裁罰收繳作業。然因現行該簡易窗口洽公空間狹小,受限場地、人力因素,無法提供市民辦理交通違規罰鍰分期或牌照吊扣(銷)等業務。為期能提供大高雄市民更優質、完善交通違規裁罰服務。交通局定於101年9月10日(星期一)起,將苓雅監理站交通違規櫃檯業務,整併至高雄區監理所-鳳山辦公室辦理。
交通局說,高雄縣、市雖已於99年12月25日合併為大高雄市,然原高雄縣的交通違規業務,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管理,而不歸高雄市管轄。為讓大高雄市民有一致之交通違規裁罰服務,經與中央協商完成,已自101年8月1日起,將原高雄縣交通違規業務移撥至市府交通局辦理。
而大高雄交通違規整併後,有鑑於過往苓雅監理站交通違規櫃檯無法辦理部分業務,且其洽公服務空間亦頗為簡陋。為讓高雄市民有更完善之交通違規裁罰服務。交通局已於鳳山辦公室開辦交通違規罰鍰分期繳納等相關業務,並整修辦公空間、增設洽公櫃檯。
另考量兩處裁罰地點相近、而人力運用有限,因而將苓雅監理站交通違規櫃檯整併於鳳山辦公室,以提供市民更優質之洽公空間及服務需求。
整併後該局各地洽辦交通違規裁罰業務辦公資訊如下:
1.高雄市區監理所-楠梓辦公室: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 樓;洽公電話:(07)3629902;服務時間為早上8點半至下午5點半(中午不休息)。
2.高雄區監理所-鳳山辦公室:位於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電話(07)7277767;服務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中午不休息)。
3.旗山監理站-旗山辦公室:位於高雄市旗山區旗文路123-1號;電話(07)6627969;服務時間為早上8至12點、下午1至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