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日前協商一件民眾申訴線上遊戲之消費爭議案件,本案申訴人係國內頗具知名度之線上遊戲玩家,惟於今年8月間,其上網遊戲時,卻突然被鎖住帳號,業者突如其來之舉動,不但使該玩家之正常練功大受影響,甚且其於線上之各種寶物及數據資料亦被全數刪除,業者這種懲罰性處置可謂重重打擊該位玩家,也讓其經年累月每日耗時16小時以上時間所積累出之戰績及名譽毀於一旦,該名玩家於協商過程態度溫和,惟情緒壓抑而憤怒,甚至數度落淚。業者代理人主張,該款遊戲係屬國外所開發,由國內業者代理進口,然玩家線上遊戲之網路仍連接國外之伺服器,因此就申訴人之訴求及要求賠償,代理人僅能代為轉達,其並無解決本案之權限。
消保官認為,業者於線上遊戲網站雖然均訂有遊戲規則,惟該遊戲規則之公平性及合理性往往令人質疑,譬如本案之玩家,其就該遊戲已練功多年,對該遊戲之來龍去脈瞭若指掌,因此其遊戲數據異乎尋常乃屬當然,然而遊戲公司竟以該異常表現為理由,而扣玩家使用第三方軟體之帽子,主張其違反遊戲規則,而對消費者做出不合理之處置,消保官認為消費者於國內線上遊戲之權益保護,實屬劣勢族群,然於相關法制及管理配套措施不備之情形下,行政機關欲保護線上遊戲消費者權益,恐怕力有未逮。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認為欲解決目前困境,必須先從法制面改革,亦即修正目前經濟部工業局所發布「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規命令中之遊戲管理規則部分,就其中所規範「公平合理」內涵做更精準之規定,以避免業者利用該不確定法律概念,而做出傷害消費者權益之管理規則;次並希望中央主管機關應具體要求業者於代理國外廠商之遊戲時,必須取得處理相關消費爭議之權限,不許業者再推拖遊戲為國外開發致相關爭議其無權處理等情。消保官認為,國內線上遊戲之消費者眾多,且精進投入者亦不在少數,然國內所開發之遊戲數量不多,幾乎為國外業者壟斷,然國外業者或對本國線上遊戲之消費文化不了解,抑或基於商業上之利益考量,其對消費者之處理態度總是無法滿足玩家之期待,因此消保官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儘速修法,並加強管理相關業者,莫讓遊戲之消費者淪為消費者保護之次等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