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試辦各類所得憑單免寄發紙本措施為落實節能減紙及減輕憑單填發人作業負擔,財政部於101年12月28日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扣繳單位只要事先徵得符合一定條件之所得人同意,即免填發紙本憑單,或改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憑單電子檔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表示,近年來稽徵機關已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便民措施,而且大多數納稅義務人也選擇此便民服務,故所得人需依靠紙本憑單來申報綜合所得稅案件已減少許多。該分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及營利事業(以下簡稱填發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扣(免)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外,尚應於
2月10日前將紙本憑單填發給納稅義務人。惟依前述作業要點,於102年1月31日前,填發人若徵得「配賦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101年度為中國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意,即可免填發紙本憑單,或依納稅義務人要求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提供平臺供納稅義務人自行下載憑單電子檔案。
該分局提醒填發人及所得人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達到節能減紙愛地球的目標,今(102)年即可適用本項憑單無紙化作業囉,請您多加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