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受理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表揚優秀報關人員
臺中關為鼓勵專責報關人員提升其專業及服務,特表揚101年度優秀之專責報關人員,自即日起至三月底止開始受理本年度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之申請。凡符合下列「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所訂條件之轄區專責報關人員,可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關申請核頒獎狀,經核符合規定之優秀專責報關人員,將擇期公開表揚。
一、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三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者(檢具目前服務報關業所出具證明書及個人投保資料)。
二、申請之前一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五百份以上,且年錯單率(簽證錯單數量與簽證報單總數相比)未超過千分之一者。
三、申請之前一年度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者。
四、申請之前一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者。
五、申請之前一年度,在報關業者之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者。
相關獎勵作業所需之「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書」可至「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網站(http://taichung.customs.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