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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調財產隨到隨辦,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
2009
07/16
16:17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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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6 16:17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6日表示,民眾如到稅務局查調自己的財產資料,只要應備證件齊全,隨到隨辦隨取件,而且此項財產資料查調作業屬全國跨區服務,民眾如有需要可向就近稽徵機關申請即可。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查調本人財產資料需檢附證件如下:1.申請個人財產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2.申請全戶財產:戶口名簿,戶內所有滿20歲成年人身分證正本、印章。3.繼承人申請被繼承人財產資料:被繼承人除戶證明、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其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以上各申請案件,如係由代理人代為申請,另需加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上傳時間:2009-07-16 16:1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鳳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