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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社會 落實法稅正義 保障人民權益是國家的責任
2025
01/01
00:5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新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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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00:5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新聞發布

近日反霸凌的議題受到社會熱議,2024年12月1日下午《WPN全民公審》線上直播,以《拒絕濫權行政、歸還民產才是真公義!》為主題,由三位與談人從實務案例及自身經驗探討台灣法稅制度,呼籲政府官員依法律正義行事,解決稅務亂象,保護人民權益,建立民主法治的基礎。

主持人羅羅提到,中華民國憲法採取五權分立,行政機關負責國家政策的執行及實施法律,行政機關中的財稅官員必須依法行政,而行政程序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以確保行政行為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法稅改革聯盟代表Craig提到,法稅正義是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的核心責任,但現行稅制及行政過程中存在濫權問題。特別是在國稅局的徵稅過程中,稅務官員經常未依法行政,對民眾造成不必要困擾。例如:一位鍾先生因自創的小型軟體公司營運不如預期結束營業後,2014年,被國稅局以市價和同業利潤率推算,課以16億交易額,須繳4千6百萬稅單,補罰超過5千4百萬,儘管他提供真實資料配合查帳,卻因行政機關不當處置,造成長達9年無法回國,國稅局雖於2023年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不法稅單,鍾先生卻也錯過陪伴孩子成長的時光。

Craig也舉出曾建元教授的案例,在2013年1月初,他的家裡因電器故障引發火災,與產品廠商達成和解,獲得100萬元災害損失賠償金,用於修繕和支付生活開銷,卻在2016年被國稅局認定為所得,要求補繳所得稅並處以罰鍰。最終國稅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處分,曾建元教授成功維護自身權益。

Craig指出,兩個案件的共同問題是行政程序瑕疵及官員未依法行政,濫用核課手段,忽視民意與證據,造成民眾困擾。他強調法律應以人為本,遵循「情、理、法」,並維護法治與正當程序。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黃坤光指出,延宕28年的太極門稅案是另一個典型例子,檢調單位僅查得61萬元存簿餘額,卻誇大為詐欺收入32億元,稅務機關在缺乏金流證據下任意課稅,甚至強行拍賣其修行預定地並收歸國有,案件處理明顯違法,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處分,終結不當課稅,歸還民產,以實現公平正義。

黃坤光也提到現行稽徵制度問題,稅務人員因多課稅可獲記功或獎金,導致違法稅單頻傳,甚至對未實現或虛擬收入課稅,嚴重侵害人民權益。他強調租稅法定主義與實質課稅原則,要求所有稅務構成要件應明訂於法律,避免違法違憲。同時,人民有權針對非法課稅請求退稅及賠償。稽徵人員如缺乏法律、經濟學、會計學及數學訓練,容易導致課稅不公,他呼籲加強教育訓練及完善法令執行,以確保稽徵合法性,避免類似案件重演。

太極門弟子代表李芷廷表示,她透過練氣養生,增加勇氣與自信,參與全球公益文化展演,讓人生更有價值,因此,他對太極門遭污名化深感遺憾。2007年最高法院已判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違法羈押的當事人甚至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政府仍違法課稅並拍賣太極門財產,無視司法判決,侵害人民財產權,更影響台灣宗教信仰自由與文化傳承。

李芷廷強調,官員應依法行政,若忽視法院判決,擅自課稅並拍賣財產,違反行政正義和職務操守。依《公務員懲戒法》,此行為屬職務過失或濫權;官員若明知稅務處分無效卻故意執行,則屬刑法中的「濫權行使職務」罪,根據《國家賠償法》,公務員的違法行為致使人民財產損失,國家應賠償受害人,並可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務員追償,這是維護行政與司法正義的必要舉措。

主持人呼籲國稅局應依新事實與證據撤銷太極門稅案,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糾正錯誤處分。此案受到國內外專家學者關注,期盼政府早日平反,歸還民產,終結違法稅單,落實法稅正義,保障人民權益。


上傳時間:2025-01-01 00:5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明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