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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經監理機關吊扣不適用免稅
2013
10/17
23:11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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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23:11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經監理機關吊扣不適用免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申請免稅之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其駕駛執照經監理機關吊扣,吊扣期間名下車輛無法專供其駕駛使用,應停止駕駛。即使該期間請專人駕駛,供本人使用,惟仍非屬「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核與稅法但書未合,故仍請申請人領回駕駛執照後再申請免稅。若尚有疑問請來電05-3620909分機721~731或免付費電話0800-076969,本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3-10-17 23: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大慶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