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已經有一輛車適用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可否再申請第二輛車免徴使用牌照稅?
嘉義縣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情形有二種: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汽車駕駛執照者使用之小客車,每人以一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汽車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
張家原有一輛小客車,車主是張小妹,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也考取汽車駕執照,經向本局申請核准後,這輛車就適用一人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而與
像張家這種特殊的案例,一人一輛與一戶一輛免稅是可以同時適用的,兩者並不相抵觸。
請符合免稅規定之車主,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如有溢繳稅款,申請免稅同時可檢附存摺封面影本辦理直撥退稅,屆時退稅款直接轉入車主帳戶,方便又迅速。倘有疑問請來電05-3620909分機721~731或免付費電話0800-076969,本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