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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單,滯欠稅款在3萬元以下 可在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2021
04/23
23:58
天眼日報記者
邱憶梅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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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23:58
天眼日報記者 邱憶梅 苗栗縣 報導
收到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單,滯欠稅款在3萬元以下 可在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提升民眾超商繳款便利性,自109年9月16日起,納稅義務人收到傳繳通知後,只要欠繳稅款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以持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欠款,省時又方便。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單,切勿置之不理,避免日後金融機構存款、薪資或不動產遭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上傳時間:2021-04-23 23: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邱憶梅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