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1
06/18
23:11
府會記者
黃秀琴
苗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755) | | | |
2021-06-18 23:11
府會記者 黃秀琴 苗栗縣 報導
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夫妻之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在贈與土地時,可自由選擇「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僅是本次土地移轉時「暫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給第三人時,將以該筆土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額,再行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由於夫妻贈與土地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真正免稅,該移轉適用稅率有可能因逐年調漲的公告現值而提升,稅負反而會變多,民眾應選擇有利繳稅時機,才能節省稅金。

上傳時間:2021-06-18 23: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秀琴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