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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以行動裝置創業 房屋得適用住家用稅率
2021
12/29
16:25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新竹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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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6:25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新竹縣 報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行動裝置創業模式日趨熱絡,為配合新型態營業活動,並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財政部已放寬以行動裝置創業者之房屋稅,可適用住家用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果以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創業,並以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就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4

竹東分局(03)5969663轉210、213至215

上傳時間:2021-12-29 16: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軒安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