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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4季及111年1月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
2022
01/14
21:52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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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21:52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繳納期間改訂為111年2月11日至20日,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稅按季開徵110年第4季和按月開徵1111月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原繳納期間為11121日至10日,因考量郵政機關投遞繳款書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繳納日期改訂為111211日至20日。

國稅局提供下列便捷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自行選擇繳稅方式。

繳稅方式

說明

現金

1.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

2.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

晶片金融卡

1.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線上插卡即時扣款繳稅。

2.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

帳繳稅。

(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金融卡)

活期(儲蓄)

存款帳戶

1.透過電話語音轉帳繳納。

2.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納。

信用卡

電話語音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輸入信用卡及繳納相關資料,取得發卡機構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行動支付

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

約定轉帳

1.約定營利事業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

2.獨資營利事業可以負責人或其配偶帳戶辦理。

3.合夥營利事業可以負責人帳戶辦理。

(填寫「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約定書」,或「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申請,次期起轉帳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稅額繳款書時,請於繳納期限內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致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繳稅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該局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22-01-14 21:5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馬源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