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亞洲民主燈塔、人權立國的台灣,真的有落實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的價值嗎?1月9日司法節前,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民團於臺大霖澤館舉辦「對司法獨立性探討與期許-以太極門案為例」論壇,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與會,包括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及義大利《寒冬》雜誌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針對延宕逾27年未能真正平反的太極門1219事件,提出剖析與建言。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蔡政安指出,司法節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實法治的精神,而法治的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維護人權,所以在民主社會慶祝司法節的重點,在於如何讓民主法治彰顯人權價值。台灣解嚴之後,威權主義的遺毒仍然在政府系統作祟,用各種的方法破壞人權。1996年太極門案就是很典型的以政府公權力侵犯人權的政治事件。他認為,台灣往國際社會、人權法治民主的社會走,應該要正視這個案件,趕快平反。他呼籲,無論誰是下任執政者,一定要看到台灣的不足,一定要讓台灣更好,為子孫建構一個可以在國際上更大聲、更能享受民主、可以尊敬法治、可以真正保護人權的社會。
助理教授魏賜聰從太極門案件評論各憲政機關如何失職失能。他表示,雖然學者專家一再呼籲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117條等就可以矯正錯誤,撤銷違法稅單,但始終看不到一位有擔當的官員出來解決;政府不認錯自動平反,是對自命公平正義的執政者最大的諷刺。27年來太極門師徒向政府各機關陳情達2,200次以上,向總統府陳情都沒得到直接處理,都是一紙公文給行政院,行政院轉財政部,再轉給國稅局回文,其他憲政機關等單位對國稅局也無可奈何,完全無法發揮監督、制衡的力量,失職又失能。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表示,台灣標榜自己是民主法治國家,但是法的制度上面,忽略了台灣宗教信仰本土化現象,其實是沒有辦法用西方那套制度化宗教去衡量的。他認為,太極門透過氣功養生,並宣揚愛與和平之理念,均為典型之道教作為。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已然成為太極門信仰儀式的一部分,是基於特定信仰之立場所表現於外之行為方式與活動,國家應予尊重。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以英文發表,提出解決太極門案人權運動的原則:包括人性尊嚴不可侵犯、所有公權力都來自人民的授權、人人生而平等,在法律之前享有平等的人權。另外他也提到歐盟威尼斯委員會起草的《法治檢核清單》,這是用來評估任何特定國家遵守法治程度的工具。第一是合法性原則,國家的作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得到法律授權。第二是法律的確定性,每項法律都必須明確、確定、可信、穩定和公正,以保護人權。其他還包括禁止任意性、人人享有訴諸司法的權利、不歧視、人民有權反抗國家罪行、人權高於國家權力等。其中有一項要求人民信任政府、保護政府、為政府謀福利、對政府負責的善治原則。連福隆認為,這就像洪道子博士一樣,在社會各階層、聯合國和國際組織中推動良心與和平。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去年12月19日當天他在瑞士山莊參與不義遺址紀念碑立碑儀式,這是國家戕害人民的一個非常恥辱的紀念碑。他呼籲新政權撥亂反正,才能夠獲得大家的認可,並以「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詮釋,上位者就是執政當局, 所有的決策者,如果沒有能夠像菩薩心腸不造惡因,不讓眾生嚐到惡果的話,這個政權才能夠維繫長久,否則造惡因,得惡果。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身在公門沒有好修行的話,惡果就等著去嚐。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提到道德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在這個土地上生存,學習的就是地的善法。瑞士山莊被不當法稅制度迫害,不能地盡其利,是國家的一大罪。政府不好,不管是什麼樣的制度,終究還是會被反制,這就是天地法理。他呼籲政府對冤案假案成立「人民冤案平反委員會」,而平反太極門事件就是平反全民的冤案事件。治國之道,應該先安內才能攘外。現在沒有把人民的冤案假案錯案當作一回事,大家對政府沒有信心,如何團結萬眾一心?違背自然就是逆天,一定會遭天譴,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消防署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諮詢專家劉明哲博士參與整天論壇後,有感而發表示,艾琳‧巴克教授當天提問,為什麼台灣會縱容這些流氓官僚迫害信仰自由,迫害人權,卻無法可管?他直指,其實不是無法可管,刑法第127條違法執行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都是重罪,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無論是政治或司法,最後都要回歸良心,是不是真的服務人民,是不是真的看到人民的苦難。眼睜睜看著財政部國稅局在霸凌人民還保持沉默,假裝沒有看到,這個臉絕對不是丟在台灣,是丟在整個國際。他直言,司法不就是用來保護人民?用來制定遊戲規則?如果規則大家不遵守,乾脆廢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