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聯合國人權日聚焦台灣法稅霸凌與太極門案件
2024
12/27
23:2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新聞發布
分享
瀏覽 (11651) | | | |
2024-12-27 23:2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新聞發布

12月10日是聯合國人權日,台灣自2009年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以來,成效備受關注。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12月15日播出《世界人權日看台灣法稅霸凌案例》。近期,社會上出現許多制度霸凌的現象,而太極門冤錯假案已延宕長達28年。為檢視台灣政府在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的表現,節目引用12月10日近30個民間團體於台大舉辦的「兩公約在臺灣落實情形之檢討-以太極門案件為例」研討會,聚焦台灣法稅霸凌與太極門案件。

主持人李悠強調,儘管太極門師徒在國內遭受嚴重的人權迫害,他們仍在全球推動愛與良心,促進和平文化。太極門案件已十度被提交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李悠呼籲政府停止濫用稅務手段迫害太極門師徒的人權,並強調政府應採取行動補救制度缺失,創造尊重人權的環境。

曾擔任太極門刑事案件二審審判長的溫耀源指出,81年度的稅單是錯誤的,這種違法濫課必須糾正。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至今已有58年,其中57個年度不須課稅,卻在81年度被課稅,這顯然不公平。他建議立法委員應仿照228事件處理辦法進行立法,以保障正當法律程序。

消防署暨高雄國際航空站危害物災防專家顧問劉明哲觀察到,台灣經歷過三次兩公約的國際審查,但政府在「宗教基本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以限制出境逼迫繳稅」、「濫發稅務與執行獎金」與「萬年稅單的有效救濟」等問題上仍未改善。他指出,太極門案係民國85年底,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政治整肅,不法檢調與稅官聯手製造假證人、假證據,剝奪人身自由,強奪人民財產。民國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之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之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無任何欠稅問題。然卻未能阻止國稅局的違法行為,導致28年未解決的冤案,突顯出「假造稅單」竟然萬年不死、救濟無門、戕害人權的亂象;台灣上萬個宗教信仰與氣功武術團體,都沒有上師接受贈與敬師禮遭到課稅,為何只對太極門,這明顯就是歧視,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太極門冤案竟是違法行政人員先操控媒體醜化當事人。案件從頭到尾就是國稅局的稅官假造、捏造無法實現的稅單,以虛無收入虛擬所得課徵實體所得稅,是對人民最嚴重的課稅迫害,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應視為自始無效。他強調,太極門冤案是以違法課稅為手段之政治迫害,政治領導人對太極門榮耀台灣事項多所褒揚,但對其所受政治迫害卻默默無言,印證了兩公約未在台灣落實執行。他指出,兩公約的施行不能僅停留在法律文件上,必須在實踐中落實,才能真正保障人權。

高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蔡文精認為,稅務案件的判決不應分裂,既然80、82、83、84、85年度的稅單已更正為零,依照行政程序就應該全面撤銷,為何獨留81年度稅單?蔡文精強調,5個年度都是一樣的,第6個年度不能用時效去拘束這個存在,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7、8、9、110、111、117條,是很離譜的案子,必須要爭到底,因這不僅關乎太極門,民間很多公司都會碰到,稅官與法院的互推責任讓人民不知所措,亟須改進。

律師/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指出,稅審法並未真正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反而在嚇阻人民提起訴訟。他提到,民眾在提起稅務訴訟時,可能經濟上的弱勢,勝敗還未可知就得先支出幾萬塊的律師費,且不到庭還要罰錢,到庭上還要招供,在行政法院關於漏稅罰的部份,通說是人民沒有協力義務的,叫原告自己跑到庭上去說自己犯罪,該處罰,要招供,這違反了基本的人性尊嚴。他批評稅審官的公信力不足,由稅務機關人員擔任,無異球員兼裁判,這使得法官被稅審官牽著鼻子走,裁判必大受影響。

研討會引發廣泛關注,與會者共同呼籲政府重視人權保障,停止對弱勢群體的制度霸凌。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太極門案件反映了台灣在法律與人權保障方面極度缺失,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確保每位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


上傳時間:2024-12-27 23:2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明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