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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機關舉辦年終尾牙活動,未向員工收費者免徵娛樂稅
2010
01/16
17:52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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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17:52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近來各公司事業紛紛舉辦年終尾牙,其中各項娛樂表演活動節目所需的費用,如係由各公司事業的福利單位給付,並未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者,不需要課徵娛樂稅;但如果由員工自行籌資舉辦者,或於薪資津貼中扣還,或員工另行支付費用,仍應依法課徵娛樂稅。

民眾如有其他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撥打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任何課徵娛樂稅的問題。

上傳時間:2010-01-16 17:5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富釧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