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名稱修改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把弱勢單親男性與隔代教養家庭納入,並擴大適用範圍。
為使民眾更加了解此一條例,區公所將與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98年7月16日上午8時50分至12時30分在安平區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辦「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福利宣導」講座,講座內容將介紹家事調解,可擴展社會大眾對於婦女離婚後子女最佳利益、監護權及探親權之觀念,另宣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使民眾了解其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有助於提高申請率,以便能夠有效的運用社會福利資源,使政府之福利資源更普及。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民眾準時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