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 ty.news@hotmail.com
> Subject: 回覆 貴公司提出有關申請商工電子交換系統一事
> Date: Thu, 13 Jun 2013 17:37:29 +0800
黃先生您好:
因原系統之其各項硬體設備己老舊且使用年限已過,
惟經濟部並無經費進行系統重新開發,為使資源向上集中及共享原則,本年初經濟部已
獲授權使用檔案管理局之電子公文系
統,以建置商工電子公文交換服務系統,以取代舊系統持續提供電子公文交換服務。
如用戶欲移轉至新的電子公文系統尚須填寫並郵寄電子公文交換作業使用條款暨申請
書,
由本團隊進行系統移轉作業,方可使機關於新交換中心啟用。
需由用戶提出紙本申請,並蓋印公司大小章已確認為該公司申請,故本系統尚無法於網
頁進行申請作業,如造成您的不便深感抱歉。
如仍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來電提問,謝謝!
經濟部暨商工電子公文交換服務計劃維運團隊敬上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