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確保民眾生活用水品質自民國80年起開始設立檢驗室,辦理轄境內環境空氣品質監測、河川水質監測、工廠(場)廢污水、自來水水源水質,簡易自水水源水質、民眾委託水質等檢測工作,檢驗室成立至今,對於檢驗技術已頗有心得,且檢驗人員平均檢驗年資皆在十年以上,對於平日工作中所遇之難題,除藉由內部品管會議共同檢討外,也與鄰近縣市檢驗室間不定期互相交流討論切磋,持續精進與提昇檢驗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劉局長伯舒16日表示:因應時代的變遷、環保意識的響應,以及本局全體檢驗同仁同心協力秉持爭取最高榮譽之信念下,持續改善檢驗室環境、加強在職訓練,並不斷向環保署增取經費購置離子層析儀、流動注入分析儀、石墨爐原子吸收光譜儀、火燄式原子吸收光譜儀、紫外光可見光光譜儀等各式精密儀器設備,將檢測分析方法由高污染濃度之傳統分析法晉升為低污染濃度之精密儀器分析,以建置一個清新、現代化、科學化實驗室。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劉局長伯舒表示:為使公權力更具有公信力檢驗室於98年3月份向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提出認證申請,目前已達認證決定最後階段,未來將秉持TAF精神及符合民眾對於高品質環境的要求,繼續努力提升檢驗能力及落實各項管理程序,以達到更具有準確性、精確度之檢驗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