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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購買中古車應注意車輛有無違規紀錄
2013
08/05
14:07
天眼日報記者
許祐佡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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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4:07
天眼日報記者 許祐佡 新北市 分享

一位市民花費近新台幣百萬元向中古車商購買賓士SLK200型轎跑車,雙方約好時間、地點交車(車輛已過戶登記完畢),惟該市民於約定時間地點準時等候,卻不見車商影子,經過約定時間2小時,車商方將車輛駛至約定地點,經審視過所購買之車輛後,原以為買賣雙方已銀貨兩訖,應沒有其他問題,遂滿心歡喜地駕駛心愛的雙B汽車回家,然事隔2周,該市民竟如晴天霹靂收到超速罰單(罰鍰新台幣8000元)、違規駕駛人記點及吊扣車牌3個月等之行政處分,該市民心有不甘地要求車商妥善處理,並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該車商於接到消費者之訴求後,雖然將罰鍰金額之匯票寄給消費者,然就扣牌期間,車主無法使用車輛之權益受損部分,卻置之不理,事後更以經營不善歇業為由,避不見面,致該市民求助無門,因而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本案經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依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規定,發文請主管機關督促業者妥為處理,惟未獲業者妥適處理;再經本府消保官發文邀請雙方當事人到市府協商,業者因歇業地址遷移,而未收取開會通知書;因業者為個人商號之經營型態,而商號對外營業所造成之民事損害賠償,負責人須負起全部責任,因此消保官建議消費者針對該商號負責人展開訴追催討動作。然事後補救措施之曠日費時,消費者於購買中古車時若能注意以下事項,當可降低許多風險,一為車商是否辦有商業登記。二為車商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是否與經濟部所公告之「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牴觸。三為契約條款之約定是否符合公平及誠信原則。四為會同專業技師仔細檢查汽車內裝及結構機件。五為審視汽車之相關證件,如進口完稅文件、登記文件及違規紀錄等。六、汽車所有權移轉日最好與交車日同時。

汽車是民眾重要之代步工具,甚至為生財器具,然新車折舊率高,因此許多消費者遂而購買中古車,然中古車之種類繁多,且市場資訊亦不夠透明,消費者欲購得價格品質俱優之中古車,誠屬不易,因此本府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應到商譽健全、有售後服務保障之廠商選購自己之愛車,如此方能保護自己之權益。

上傳時間:2013-08-0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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