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澎湖縣水域遊憩活動蓬勃發展,目前經營水域遊憩活動業者約有72家,而附設有海上平台之業者計有13家,其活動性質皆為休閒娛樂漁業或提供水域遊憩活動使用,因其活動範圍皆於澎湖沿岸海域,並提供餐飲、海釣、水域遊憩等相關親水活動,頗受遊客喜愛,逐漸成為遊客蒞臨澎湖旅遊重要行程,惟因無相關法令予以規範,致使海上平台被視為「無籍船筏」,造成業者經營上之困擾,亦危及遊客安全。
澎湖縣政府有鑑於此邀集包括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中國驗船中心、財團法人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八海巡隊、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第十三巡防區澎湖七二大隊、縣府工務、建設、旅遊、警察、消防、衛生、環保、農漁等單位、各鄉市公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澎湖縣共生藻協會、澎湖科技大學及海上平台業者等產、官、學界之代表,研訂「澎湖縣海上平台管理自治條例」,並經澎湖縣議會第16屆第13次臨時會審議通過,並報請交通部於97年11月11日核定,於97年11月21日正式公布實施。
此外,澎湖縣政府為核發海上平台執照審查作業,於98年1月15日發布「澎湖縣海上平台審查作業辦法」,並積極輔導業者申請目前經縣府首次審核通過正式核發海上平台執照之業者為「東方璇宮海上平台」及「和慶遊艇海上平台」、「海上皇宮海上平台」;另「星光海上平台」、「東安海上平台」、「珊瑚礁海上平台」、「成發旅遊玩家海上平台」、「太平公主海上平台」、「元貝漁場海上平台」「小丑魚海上平台」等業者亦已提出申請正由澎湖縣政府審查中,澎湖縣政府旅遊局籲請海上平台業者儘速提出申請,以取得合法海上平台執照,確保澎湖縣海上平台活動安全,提昇澎湖縣旅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