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改善空氣品質,嘉義縣環保局將加強機車定檢稽查作業,98年上半年針對未依規定實施定檢,以及不符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者,開單告發227件。環保局呼籲車主不要心存僥倖,如收到雙掛號公文通知,必須在期限內複驗,否則將逕行告發處罰。
環保局為改善空氣品質並降低機車排氣對環境的污染衝擊,特別加強進行機車逾期未定檢的巡查掛單通知、路口拍照、行駛中機車車牌辨識作業及道路攔查等稽查工作,若機車不定檢或定檢不合格未於一個月內調修複驗至合格者,環保局會以雙掛號公文通知,請車主於期限內完成定檢(檢驗合格者將貼上檢驗標籤),否則將依違反空污法相關規定裁處1,500元至30,000元不等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