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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政府社會處呼籲家長為幼童慎選托兒所
2009
07/23
13: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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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13: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目前正值幼托機構招生期間,為確保幼童托育安全,縣府社會處提醒家長為幼童選擇立案托兒所,以免影響幼教券、扶幼補助計畫等福利申請權益,如需所方接送,也要了解接送車輛是不是合法的幼童專用車,所方也要主動告知收退費標準,以避免發生消費爭議。

現代人孩子越生越少,少子化下,不但小學新生入學人數大幅減少,托兒所也出現招生不足情形,競爭十分激烈。目前正值幼托機構招生期間,業者招生花招百出,因以前曾有未立案托兒所誆稱立案,並以免收註冊費等做為誘因,吸引家長上門,事後卻衍生出許多爭議。

為確保幼童托育安全,社會處提醒家長在為幼童選擇托兒所時,一定要選擇立案的托兒所,立案托兒所在托育環境安全、幼托品質以及師資比例等方面都經過嚴格審核,安全有保障。

社會處說,為提供幼兒安全、舒適托育環境,以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政府推出包括幼教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以及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等系列幼兒托育補助,補助前提是申請幼童托育機構必須是立案托兒所,為避免影響福利申請權益受損,家長一定要將幼童托育至立案托兒所,欲了解全縣立案托兒所設置情形,家長可以到縣府社會處網站查詢,或利用04-25263100分機2771、2772電話查詢。另外幼童如須所方接送,家長也要了解托兒所接送幼童的車輛是不是合法登記的幼童專用車。

依規定托兒所應確實主動告知家長收退費標準,但部分托兒所未依規定辦理,致使幼童就讀一、二週後因無法適應想退費,結果與家長發生爭議。社會處表示,每學期退費糾紛平均高達二、三十件,為避免發生退費爭議,所方務必確實告知家長收退費標準,如未依定告知收退費標準,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如不改善,可勒令停業、罰款,最嚴重的處分可註銷登記許可。

上傳時間:2009-07-2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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