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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用網購評價 欲留負評應謹慎
2013
10/14
13:25
天眼日報記者
黃興旺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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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13:25
天眼日報記者 黃興旺 新北市 分享

消費者於拍賣網站購買商品後,可以留下對賣家的相關評價,通常對於迅速交易、有誠信的賣家,買方往往不吝給予正面評價以資鼓勵,相對的,如果交易過程不愉快,多所爭執或商品有所瑕疵等,買方亦會給予賣方負面評價,以提醒其他買家注意。

日前發生居住在新北市中和區的先生因為在購物網站上留下負面評價,而導致業者事後拒絕辦理退款的消費爭議事件。先生5月初在購物網站購買一部吸塵器,收到商品當天即表示因買錯商品而申請退貨,店家並於隔日即已派員將商品取回,並表示將於5月20日左右退款,但先生至5月27日仍未收到退款,再與對方溝通後仍無效果,於是向市府消保官提起消費申訴。

消保官於消費爭議協商會中,認為此案案情單純且業者既已將商品收回,本即應將購物款項退給消費者。惟業者到場表示,網路購物退款有一定流程,該公司既已表示願意退款即會將款項匯出,縱有遲延亦已向消費者說明,但該消費者直接給予該網站賣場從未出現過的「負評」,造成其他消費者的不信任,嚴重影響到該賣場商譽,導致其極大的經濟損害,故仍拒絕退款,並堅持要用訴訟解決這個紛爭。消保官依據當事人說明及瞭解事情原委後,勸導雙方以數千元金額的爭議就到法院爭執,縱然官司贏了,但所耗費的時間、金錢及精神,恐怕「贏了也是輸,輸了就更輸」,因此建議雙方互相讓步以解決紛爭。隨後消費者接受消保官建議,當場上網將該負評予以修正,而該業者亦即刻同意退還款項,本案圓滿達成協議,和解收場。

消保官指出,消費者在網路購物前,往往是以該賣場之評價內容作為選擇交易與否之重要依據,另因相關賣場之負面評價,僅得由買家單方面點選,而無法由賣家事後予以更動。況且這項評價結果將累積呈現在賣場網頁中,因此,負面評價之多寡將直接影響業者之信譽。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固然可依據消費經驗點選評價內容,但若僅是因彼此間有所誤會而任意給予賣家負面評價,往往會影響後續消費爭議之處理,且有可能衍生不必要之法律糾紛,因此,提醒消費者欲選點負面評價時,仍應謹慎為之。

上傳時間:2013-10-1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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