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為考量油品硫含量降低可延長車輛排氣後處理器使用年限,且可滿足新技術引擎對於低硫含量油品之需求,已完成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加嚴,將車用柴油及汽油的硫含量標準也由現行的50ppmw降至10ppmw,並分別訂於100年7月1日及107年1月1日實施。
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5日表示,這次加嚴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環保署除將柴油及汽油的硫含量由50ppmw加嚴至10ppmw之外,並增訂柴油16烷指數48(min)及多環芳香烴11%兩項管制項目,及將汽油芳香烴含量加嚴至35%。其中柴油硫含量、16烷指數、多環芳香烴及汽油芳香烴加嚴標準之實施日期訂為100年7月1日,而汽油硫含量加嚴標準之實施日期為101年1月1日。
環保局劉局長表示,車用油品品質的改善,除為符合新引擎技術車輛的需求外,對使用中車輛同樣具有污染減量成效,對於車輛使用的我們,應該配合政府政策,不要貪圖小便宜使用不合格的劣質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不明成分的物質,經查獲除受罰外,對愛車引擎也造成很大的損害。
環保署亦表示,該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修正公告詳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aspx)「最新環保法規」網頁,歡迎大家上網下載參考。屆時國內油品管制規範加嚴將可與歐盟同步,使國內銷售之汽柴油硫含量接近零硫階段,以利車輛製造廠引進最新之污染防制技術之車輛,販售與消費者使用,降低車輛排氣污染。